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宏利金融有限公司宣布發行優先股 發佈日期:2018-06-12
 加拿大多倫多-宏利金融有限公司(「宏利」)宣布於加拿大公開發行系列25非累積可調息第1類股份(「系列25優先股」)。宏利將發行1,000萬股系列25優先股,訂價每股25加元,合共籌集2.5億加元。是次發行將由加皇資本市場(RBC Capital Markets)、豐業銀行(Scotiabank)及道明證券(TD Securities)聯合牽頭的投資銀團負責承銷,預期所得資金可列作宏利的一級資本。宏利並已授予承銷商可於是次發行截止日期前48小時內隨時行使其全部或部分超額認購權之權利,容許其於上述時段以相同發行價額外認購最多不超過200萬股系列25優先股。此超額認購權若全部行使,是次發行所籌集的資金總額將為3億加元。是次公開發行的預計截止日期為2018年2月20日。因應是次發行,宏利擬就其2017年12月15日之暫擱發售章程提交發售章程補充文件。

由是次發行至2023年6月19日期間,倘宏利董事會宣派季度股息,系列25優先股持有人將可獲發非累積季度固定股息,息率為每年4.70厘。其後該息率將每五年重訂一次,基準為五年期加拿大政府債券孳息率加2.55厘。

在符合若干條件的情況下,系列25優先股持有人可於2023年6月19日及其後每隔五年的6月19日,選擇將其股份轉換為系列26非累積浮息第1類股份(「系列26優先股」)。倘宏利董事會宣派季度股息,系列26優先股持有人將可獲發非累積季度浮動股息,基準為三個月加拿大政府國庫券孳息率加2.55厘。

宏利擬將是次發行之收入淨額用作一般企業營運用途,包括按較早前之公布贖回宏利人壽保險公司發行在外本金金額2億加元、利率2.819厘並於2023年2月26日到期之定息/浮息後償債券。

系列25優先股及系列26優先股尚未且不會按照不時修訂之1933年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一州之證券法在美國進行登記,亦不得在未作登記或未獲豁免遵守上述登記規定之情況下,直接或間接於美國境內或向任何美國人士(美國證券法S規則所界定的美國人士)或就其帳戶或利益作出要約、銷售或交付。本新聞稿並不構成美國境內出售或認購證券之要約或游說,而所有於美國境內公開發售證券之活動均須以發售章程的方式進行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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